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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    作者: 日期:2023-10-08 点击量:

    学生各班:

    根据《关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将2023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

    (一)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。

    (二)基本申请条件:

    1.适用对象为2022-2023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

    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    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党、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(警告及以上);

    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    5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
    6. 参评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其以上;

    7.在校期间学成绩优秀,2022-202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排名70%无不及格课程;

    二、名额分配

    根据2022-2023学年学院资助对象认定情况,我院名额分配如下:

    学院名称

    名额

    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

    48

    三、奖学金报送

    1.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请在10月14日前登录学工在线,在线提交申请。具体操作见《附件1: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说明。并填写附件2: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提供佐证材料,压缩包以“班级+姓名+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”发送至邮箱2921873951@qq.com

    2.同一学年内,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,但同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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